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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初乳”禁令下月起执行
潍坊未现加牛初乳婴儿奶粉
  • 2012年08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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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30日讯(见习记者 刘蒙蒙)婴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牛初乳的新规将于9月1日实施。记者调查潍坊主要大商场和育婴店,均未发现标注“牛初乳配方”的婴幼儿奶粉,但有牛初乳产品单品在售。 
  据了解,牛初乳是乳牛产崽后3天之内的乳汁,属于生理异常乳,其物理性质、成分与常乳差别很大,产量低,工业化收集较困难,质量不稳定,不适合用于加工婴幼儿配方食品。卫生部规定,从9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或者米粉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为原料。三类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指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在这三类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粉。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定9月1日开始不允许销售的是上述不得添加牛初乳粉的三类配方食品,并非不能销售牛初乳,在其他食品里,可以添加牛初乳。
  30日上午,记者走访潍坊主要大商场的奶粉销售区和育婴店,均未发现标注“牛初乳配方”的婴幼儿奶粉,但有牛初乳产品单品在售。在福寿街的一家育婴店,记者看到一款“亨氏金装牛初乳粉”60克装,标价368元。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四月份国家禁令出台后,市场上对配方奶粉的监管很严格,大多数奶企已经不再生产添加牛初乳配方的奶粉,但并不意味着牛初乳不可以销售,“牛初乳可以单独卖,买回家后添加在婴儿或者妈妈奶粉里很有营养,作为配方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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