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0日讯(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崔秋芬) 马上到大学报到的日子了,宁津县准大学生周某购车票后返家路遇劫匪,挎包被抢去。包内有手机、现金、大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火车票。24日,宁津警方将劫匪抓获,找回周某的物品。 8月23日11时许,周某行至时集镇王岐山村附近时,被驾驶黑色无牌轿车的三名歹徒截住。他们手持铁棍将周某携带的挎包抢去,包内有一部手机、一百元现金、周某的大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刚刚购买的火车票。 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民警全力投入侦查。由于受害人对嫌疑人体貌特征、所驾车辆描述不清,且作案车辆号牌被遮挡有意避开监控,给案件侦破带来了难度。办案民警对调取的沿途的所有监控录像进行反复甄别,最终于24日凌晨锁定了嫌疑车辆和嫌疑人。 8月24日下午,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驾车在时集镇周集村附近出现准备再次作案时,被民警抓获,并当场将二人所驾驶黑色作案轿车缴获,在轿车上查获作案用铁棍。 经审讯,二人对抢劫周某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将周某的包扔在时集镇博古张村附近的玉米地里,具体位置不清楚。民警经过一个多小时寻找,将周某的包找到,除100元钱被犯罪嫌疑人用于加油以外,其余物品全部完璧归赵。 据两名犯罪嫌疑人初步交代,自2012年4月份以来,二人伙同另外五名犯罪嫌疑人(在逃)交叉结伙作案,驾驶轿车、摩托车携带砍刀、铁棍,在宁津县、陵县、乐陵市、商河县,河北省吴桥县、南皮县、东光县等地疯狂抢劫、抢夺、盗窃作案三十六起,抢、盗现金、手机、首饰、摩托车等财物一大宗,涉案价值16万余元。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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