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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户外广告用字
  • 2012年08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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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30日讯(见习记者 李榕 通讯员 刘凯) 8月20日起,乐陵市工商局对辖区户外广告标识牌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已责令41块广告灯箱、81面商店招牌所有者限期整改。
  据了解,针对户外广告中存在滥用繁体字、英文字甚至使用错别字的违规现象,乐陵市工商局开辟宣教专栏,指导经营者增强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开展由40名中小学生参加的“找出身边错别字”活动,营造全民共同参与规范使用广告用字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外,对24名广告从业人员及15名监管人员,进行为期两天的“规范广告文字培训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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