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0日讯(记者 马健 通讯员 王丽娜) 44岁的赵某花2000元买了一把黑色仿六四式手枪。因不想和小女友张某分手,数次掏出手枪威胁并殴打张某,还称再提分手就要打死她。今年年初张某因不堪忍受赵某的吓唬,遂向警方举报。8月24日,赵某因非法持有枪支罪再次“三进宫”。 十余年前,赵某去广州花了2000元钱买了一把黑色仿六四式手枪。随后将手枪藏在青岛市四方区家里的自来水管缝隙里,期间还拿出手枪向朋友袁某炫耀。去年赵某从韩国打工回来后失业在家,认识了比他小将近20岁的女友张某。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赵某就将自己持有枪支的事情告诉了张某。没过多久,两人感情出现问题,赵某数次在吵架中掏出手枪威胁张某,称如果张某再提分手就开枪将她打死。 张某整日生活在赵某的威胁下,惶惶不可终日,她生怕赵某哪天心情不好就要把她弄死。直到去年下半年,两个人再次出现矛盾,张某再次提出分手,赵某听后大怒遂用手枪枪柄打了张某头部。直至今年年初,张某向警方举报了男友赵某,警方从赵某家的储藏室内搜出枪支、弹药、雷管等物品。 后经公安机关检验,从赵某家里搜出的自制手枪属于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今年4月20日,赵某因涉嫌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警方逮捕。 今年8月24日,在四方法院庭审现场,赵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称他现在很后悔,拿枪威胁女友只是不想分手,吓吓她而已。最终,赵某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据了解,今年44岁的赵某只有初中文化,家住青岛市四方区。1984年曾因强奸被少管两年,1987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此次已是“三进宫”。 四方法院法官介绍,赵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经检验,赵某所持的手枪属于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此外,枪支历来是国家明令禁止个人持有的物品,留存于社会上有潜在危害,极易引发其他各类恶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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