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8月30日讯(记者 曹剑 通讯员 高安鹏) 29日晚10点左右,红门附近一男子把车停在路边,坐在驾驶室里呼呼大睡,交警检测男子血液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罚款1000元,扣12分。 29日晚10点,交警直属五大队民警巡逻至红门路3路公交车终点站,看到一辆黑车轿车停在路中间,尾灯亮着。民警放哨示意,该车毫无动静。上前查看发现,车亮着大灯,发动机转着,司机正趴在驾驶室车门上睡觉,凑近一闻酒气很浓。 民警试图摇醒驾驶员,只见他迷迷糊糊还讲着醉话,睁眼看见民警后,先是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后拒不配合民警的工作,自称光在车上睡觉,没开车。民警带驾驶员到执勤岗亭醒酒。很快清醒了很多,并配合交警检查。 经测酒仪测试,血液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开出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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