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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锅用了三个月鼓出仨“核桃”
质量有瑕疵,商家最终为消费者换新锅
  • 2012年08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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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30日讯(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夏庆田 桑建华) 蒸锅用了三个多月鼓出三个“核桃”,商家却说是消费者使用不当,拒不退换。29日,市民张先生在沂源县消保委的帮助下,终于从商家拿到了更换的新锅。
  据了解,今年4月26日,在沂源县城做生意的张先生花95元钱,从沂源县历山路一商场购买了一款复合锅底不锈钢平底蒸锅,该蒸锅标注为广东省潮安县创宇不锈钢有限公司生产。8月9日,张先生在使用时,发现锅底处突然鼓起了核桃大小的三个泡,无法继续在电磁炉上使用。张先生便拿着蒸锅找到商场,但商场工作人员告诉他:“不锈钢锅不能在电磁炉上使用。”还说“你垫上张报纸就好了。”
  按照商场工作人员的说法,张先生回家使用时垫了张报纸,可是报纸烧焦了,锅底仍然起泡不能正常使用。于是张先生第二次来到商场要求退换,商场以“使用不当”为由拒绝退换。8月13日,无奈之下的张先生向沂源县消保委投诉。
  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与张先生拿着蒸锅一同来到商场调查处理。对此,商场一位刘姓店长说:“与厂家联系后再说,如果厂家不处理,我们会妥善处理的。”几天后,消保委人员再次联系这位店长时被告知,厂家认为是“人为因素造成,产品质量没问题”,这位店长表示可以给张先生维修,但维修费用各承担50%。听了这个说法,张先生表示不同意。
  消保委工作人员分析认为,一个蒸锅使用仅仅三个多月就出现问题,造成不能正常使用,应该是质量上存有瑕疵,因为是复合锅底,可能是两层结合不够紧密导致起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商家应该予以退换。后经多次调解,商家最终为消费者更换了一个新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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