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爆炸枪击案凶手布雷维克杀77人,被判21年。这个判决从美国、中国、日本等仍然保留死刑的国家来看,简直不可思议。 此案在挪威引发了对“民主和宽容”本质的争论,也引发了对死刑或者更重刑罚的讨论,欧洲高速增长而又难以对文化和价值观进行同化的穆斯林问题更是绕也绕不过去——事实上虽然很多欧洲人不赞同布雷维克的行为,但也同样认为政府没有意识到(伊斯兰)问题的存在,并且令之继续恶化下去。这一切都冲击着挪威的立国之本。应该说,虽然挪威对此案采取如此之多的“非常规”手法,但不得不承认,布雷维克某种程度上还是达到了他的政治目的。 公正地讲,挪威的做法并非例外,实是世界各国的共性。也可以说,普通的案件完全可以遵照司法,但事涉国家稳定或者国家利益,就不能简单地就法论法。 以英美法系的代表英国而论,发生在英国而又事涉沙特王室的军购腐败案,就由于国家利益而中止了司法调查和审判。世人还记得2011年的伦敦骚乱,事件发生后,英国司法当局也是打破常规连夜快审、快判、重判,一名男子仅仅由于在网上发布号召行动的短信就被判刑五年。至于美国,大家可能还记得上世纪90年代一名黑人被四名白人警察滥用暴力殴打事件,结果一审警察被判无罪,引发黑人抗议和暴动,以至于美国总统克林顿也出面呼吁(实是干预司法),结果同样的案情,再审就改判两名白人警察有罪。 大陆法系的法国同样十分“灵活”。涉及数亿美元的拉法叶舰弊案,审理了20多年,这期间法国和台湾共计13名相关人员离奇丧命(法方六人,台湾七人),结果在最后一刻,法院以国防部拒绝开放档案为由,将全部嫌疑人当庭无罪释放,而国防部拒绝的理由是:为了国家利益。看来,查腐败不利于国家利益也是西方的共识。 布雷维克即将在挪威的班房中人道地度过21年,遥远的中国旁观着这一切,我们需要学习挪威人事后总结的细致——庭审报告据说有500页,需要六个小时才能读完,但我们也需要看到今天西方发达国家的困境。当然我们要理解并同情地看待此事,尽管我们不能想象如果布雷维克在中国会有怎样的待遇。 据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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