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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困高中生开学“持券读书” |
| 助学券到校报到可抵顶等额学费 | |
- 2012年09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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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日,在早春园小学内,陪同一年级新生入校的家长不停地向教室探望。
本报记者 吴凡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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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2日讯(记者 秦国玲)近日,昌乐县举行2012年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发放仪式,按照每生每学期800元标准,为87名城乡低保困难家庭学生和孤残学生发放了教育助学券。而记者从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助学券持有者,新学期开学后可持“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入学,抵顶等额学费。 据了解,秋季学期助学券自从7月份开始向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直接申请,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共计收到低保、孤儿和残疾儿童的助学券申请接近1500份,经县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共同审核确认以后,高中助学券将陆续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采用实名制,学生持助学券到校报到可抵顶等额学费。市级财政统一按照省级规范化学校每生每学期800元、市级规范化学校每生每学期600元标准,补助县市区免费资金。 高中教育助学券的受助对象为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在潍坊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城市或农村低保等困难家庭学生和孤残学生。低保家庭学生须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孤儿须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残疾学生须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为使更多困难学生受惠,切实减轻困难家庭负担,各志愿者组织提供的特别困难家庭学生,经确认后(确认表附后)可直接纳入免费范围。 全市城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以及孤残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在享受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政策的同时,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以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负担,彻底解决好因贫困导致的上不起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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