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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还未实行购买麻黄碱类感冒药实名制 |
| 目前,东营药店已经实行限购 | |
- 2012年09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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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2日讯(记者 嵇磊)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发布通知,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9月2日,记者经过走访了解到,目前,东营药店买这类药品时还未开始登记身份证,但对市民购买的数量已经进行了限制。 9月2日,记者在运河路某药品店内看到,在柜台上摆放着不同品牌的感冒药品。记者以需购买感冒药为由,向店里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向记者推荐的一个品牌的感冒药,记者在药品包装上看到“含麻黄碱”等字样。工作人员说,购买此药品不需要登记身份证。在东三路某药店里,记者经过咨询后得知,购买含麻黄碱感冒药时不需要进行登记或查看身份证。 辽河路某药店内也销售着含麻黄碱类的感冒药,记者在没有出示身份证的情况下,购买到了含麻黄碱的感冒药。店里的工作人员表示,虽然购买药品时不需要登记身份证,但在购买的数量上药店是有限制的,“每人只能购买5盒含麻黄碱的感冒药,如果有的市民买得很多的话,我们也会让他出示身份证。” 对此,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管科的工作人员表示,暂时还没有收到上级部门的相关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零售企业需登记购买者身份证的通知,“现在在东营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还不需要进行身份证登记,但对末端销售方销售数量进行了限制,不多于5个最小包装单元。同时批发企业销售到末端销售方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必须要有回执,并且不允许现金交易。最大限度地杜绝药品的流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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