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薛园园) 广饶县马某、李某夫妇都已年近八旬,近来却因医药费的问题犯了愁,四名子女因协商未果,竟然都拒绝出钱,无奈之下,两名老人只得起诉至法院。日前,广饶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年近八十的父母起诉四个子女的赡养纠纷案件。 马某、李某夫妇,共生育四个子女,两人已年近八十,年老体弱无生活来源,且马某身患疾病,经常住院治疗。2012年2月,马某因患脑血栓住院两次共计6天,花去医疗费5542元,四个子女因该笔医疗费用如何分摊达不成一致意见均拒绝出钱。迫于无奈,马某、李某二人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马某、李某的四个子女并非拒绝赡养父母,只是在如何赡养的问题上达不成一致意见而产生了矛盾,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细心劝说下,最终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四被告每人每年向两原告支付赡养费用2210元,医疗费5542元,两原告今后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均由四被告共同负担。这起赡养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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