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单县9月2日讯(记者 李凤仪 通讯员 冯子智) 单县的76岁农民赵某,一年前因病卧床不起,而小儿子和两个女儿均对此不管不问,引发家庭纠纷。后经过法院调解,最终赵某的5个子女达成一致协议,9月1日起每月向母亲支付200元赡养费,小儿子多拿出300元。 76岁的赵某为单县郭村镇某村农民,与丈夫共育有三女二男五个子女,都已建立家庭。老伴去世后,承包耕地由小儿子耕种,赵某一直随大儿子居住生活10多年,子女们相安无事。一年前,赵某因病卧床不起,时刻需要有人照顾,女儿们以出嫁照顾不方便,小儿子以常年在外务工为由对其不管不问,为此引发了家庭纠纷,其所在的村委会多次调解,也未能解决。 2012年6月12日,赵某家人拨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寻求帮助,县法律援助中心闻讯后,及时指派单县君正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徐志存承办此案。 8月15日,单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最终赵某的五个子女达成赡养协议:自2012年9月1日起每月5日前各自向受援人支付赡养费200元,另外,赵某的小儿子每月个人多拿出300元,受援人的护理费及医药费用实际发生后,由五子女平均分担,而赵某则被送到老年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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