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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学生的车辆存隐患一律扣押
  • 2012年09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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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9月3日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张晶) 3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交警支队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做好校园周边及校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一律扣押。
  为彻底排除隐患,交警部门对经教育部门批准的专用接送车辆违法超载的,一律扣押机动车,一律发整改通知书到车辆所属单位责令限时整改,卸载转送完毕后依法从严上限处罚。对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非专用接送车辆,一律扣押机动车,移交当地运管部门按非法营运调查并从严处罚。 
  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差,隐患严重的接送车辆,一律扣押机动车,送交检验机构检验,消除隐患后重新投入运营。对驾驶员驾驶资质不符的接送车辆,一律扣留机动车和驾驶证,责令其重新聘用资质相符的驾驶员后,依法从严上限处罚。检查中发现违法及安全隐患的,一律通报给所在地的教育与安监部门。 
  另外,完善校园周边道路警示和提示标志、信号灯、人行横道和车辆减速设施等,需要在校车通行路线的弯道、坡道设立让行标志的,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争取资金,迅速设置,确保学生通行安全。有条件的要施划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的停放,规范停车秩序。 
  交警部门将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并利用周末、节假日时间,重点对校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技能、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紧急情况处置进行专题培训,并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温馨提示、主题宣讲、文明评选以及安全同行等活动,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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