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3日讯(见习记者 刘振 通讯员 王金祥 崔志恩) 9月3日,记者从德州市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1-8月份,房管中心办理的市民热线中,有123件是因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水费,物业公司停止供水、供电引发的纠纷,占到物业管理方面的9.33%。 家住东来顺附近三和公寓的王先生致电房产热线称,物业公司以拖欠物业服务费为由不予接收水费,现在已经给住户停水。经工作人员了解,住户王先生已经拖欠物业服务费将近2年,拖欠水费也1个多月了,物业公司收取水费是代收行为,专营单位也未能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向物业公司支付代收报酬,目前尚属无偿服务,后因王先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表示停止对其服务。经过调解,物业公司在业主没有缴纳水费和物业服务费的情况下,主动开通了水闸,目前王先生家中已经恢复了供水,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却没有保障。 “1-8月份受理的房产热线,主要问题都是反映因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不到位,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以拖欠物业服务费为由,停止为其服务。”房管中心物业办工作人员说。 “物业服务关系到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个别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会造成物业管理企业运营经费不足,无法维持正常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下降,最终损害的是其他正常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的利益。”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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