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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9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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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鄄城9月3日讯(记者 景佳 通讯员 葛东方 刘佳) 喝醉酒,在KTV里唱歌,包内3800元现金被点歌员“顺走”。近日,家住鄄城的侯某遇到了这样的事儿。 8月20日,男子侯某来到鄄城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报案称,前一天晚上在当地一家KTV唱歌时其3800元现金被偷。民警了解得知,8月19日19时许,侯某与朋友喝完酒后,来到县城古泉南路一家KTV唱歌。 唱歌时,侯某与朋友请了两个点歌员。唱完歌走时,侯某发现随身携带的男士挎包内的3800元现金不见了,才意识到自己钱财被盗。询问两名点歌员都说不知情,于是,侯某于20日一大早就来到公安局报警。 在了解情况后,民警随即展开进一步调查,后将当晚的点歌员冉某锁定为犯罪嫌疑人,并迅速对其展开侦察。冉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冉某在点歌时看到侯某的男士挎包内有几张100元的钞票露出来,而此时的侯某等几人都喝醉了,于是他便将挎包内现金偷偷地拿走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冉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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