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3日讯(见习记者 樊伟宏) 9月1日起,省内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可在淄博18家医院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享受临床用血即时返还服务。 3日,记者从淄博市中心血站获悉,根据山东省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即时返还工作的通知,省内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从9月1日起可在淄博18家医院享受用血费用即时返还服务。 据淄博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介绍,淄博市每年有近6万人次无偿献血,为临床提供合格血液15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免交或者减交用血费用,但需到原采血血站报销用血费用。现在在省内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和献血者亲属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时交纳的用血费用,可在就诊医疗机构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进行返还;无偿献血者在多地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可根据在献血地献血量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逐一进行返还。返还用血费用为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不含医院的血型鉴定、配血、储血及输注费用。 据介绍,市民在办理用血费用返还时,一定要出示无偿献血证;献血者、用血者、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用血清单或用血发票;无偿献血者亲属用血返还时,须提供与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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