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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老太托孙子四告不孝儿
面对生母和亲儿起诉,八旬被告竟称自己无义务养老娘
  • 2012年09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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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9月4日讯(记者 马健 通讯员 王丽娜) 青岛四方的孙老太(化名)今年已经101岁高龄,同住一个屋檐下的80多岁的儿子王洪(化名)不仅对亲生母亲不管不顾,医药费也不肯出,甚至连水电费都跟母亲分得清清楚楚,孙老太委托孙子王柱(化名)将其告上法庭。4日,青岛四方法院上门调解诉讼未果,将择日开庭审理。据悉,这已经是老太太第四次因赡养问题将儿子告上法庭了。 
儿子拒付医药费
被百岁老母告上法庭

  9月4日上午9点半,四方人民法院审判员来到兴元二路兴电小区3号楼101岁高龄的孙老太家中进行调解。  
  50岁的王柱称,孙老太自2003年起就由他照料,父亲王洪为此还要和他断绝关系。“他专门找物业在我奶奶屋里装上水电表,每月收取我奶奶水电费、垃圾费等,连2元钱都斤斤计较。”王柱说,这次奶奶生病打吊瓶、打针花了3000多元。“我实在支付不起,就由我姑姑担负了一半,我父亲也不出钱。”
  今年7月30日,孙老太委托孙子王柱将80多岁的儿子王洪告上法庭,要求王洪支付他应承担的1306元医药费。
老人曾将不孝子
三次告上法庭

  据了解,2003年,孙老太就曾因王洪不支付赡养费,委托孙子王柱将他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王洪每月支付母亲230元赡养费,孙老太的女儿王贞(化名)为监护人。而王贞还有成为植物人的丈夫要照顾,无暇照看母亲,每次就只将部分医药费交给王柱。但王柱两口子失业在家,还有一个正在上学的女儿,仅靠妻子摆地摊来维持生计,一家人日子过得异常艰难。
  2005年,因王洪拒绝支付医药费,孙老太第二次将他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王洪支付给孙老太医药费550元,王洪不服上诉,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并强制执行。
  2007年,老太太再次委托孙子王柱将王洪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王洪每月支付孙老太赡养费提高到350元。
不孝子竟称
没义务照顾母亲

  王洪每月有3700元的退休金,但面对百岁母亲和自己亲生儿子的控诉,80多岁的王洪称,从2003年法院判决妹妹王贞成为母亲监护人后,他就没有义务照顾母亲了。
  王洪还称,孙老太每个月共1000余元的低保和其他补贴,“作为生活费足够了,我没有义务拿这个钱,她一个月200元钱都吃不完,剩下的钱哪去了?剩下的能凑够医药费。”面对一沓孙老太的医药收据,王洪说:“这些单子都是假的,根本不是正规医院里的收据。”
  看着老人生活条件艰难,四方法院民事审判庭三厅审判员赵洁悄悄拿出几百元钱塞给了孙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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