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4日讯(见习记者 李榕 通讯员 李根富) 9月4日,记者从德州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全市成功创建了德城、禹城、陵县、临邑四个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服务省级示范点,明年底力争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全部达到省级示范点的标准。 据了解,为做好经办管理服务示范点建设,德州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明确了“示范县(市、区)建设内容及标准”、“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内容及标准”、“示范村(社区)建设内容及标准”。 据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示范单位要及时做好参保登记、变更、转移接续和待遇申领等基础工作,信息采集和相关资料报送准确、齐全、及时;定期公示辖区内参保缴费及待遇领取情况;及时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答疑解惑服务等方面,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分别有18条、12条、13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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