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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家用能单位被责令整改
  • 2012年09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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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4日讯(记者 张晓琳 通讯员 张臻) 9月4日,记者从德州市经信委了解到,2012年以来,德州节能支队立足全市节能形势,开展节能监察工作。截至目前,完成辖区内130家用能单位的现场节能监察工作,已完成监察计划要求的74%。
  其中,对29家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全面节能监察,对5家年综合能耗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建材、石油化工两大高耗能行业企业进行节能监察,对96家用能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和用能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共发现48家用能单位存在未进行节能评估审查项目47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33台(套)以及2家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超出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等违法行为。
  针对现场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4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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