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4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庞尊玺) 莒南人赵某正开着车,被莫名其妙拦住又扎伤了手,原来是同为莒南人的李某醉酒后所为,现李某已被拘留。 今年5月9日下午五点多,莒南县的赵某开着车走到岚山区碑廓镇驻地时,被一辆从后边赶上来的商务车拦下了。赵某停车之后,一辆遮住牌照的黑色轿车驶了过来。 “轿车上下来一穿白衬衣的青年,看样子喝得醉醺醺的,说我别着他的车了,然后一把把我从车里拽了下来。”赵某说。 随后,从两辆车下来五六个人,将赵某围住,穿白衬衣的青年从裤兜里掏出一把弹簧刀,朝赵某扎去,赵某的手被扎破流血了。随后几人扬长而去,赵某马上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岚山公安分局碑廓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但当时打人者已经离开。 经询问,赵某并不认识穿白衬衣的青年,商务车的车牌号没看清,后边的轿车车牌被遮挡,几乎没有任何有效的线索。 在这种情况下,民警并没有随意放弃,而是调整思路,走访案发现场的群众和商铺。 经走访,周围的群众都表示不认识伤人者,应该不是本地人。但民警还是有所收获,在一家店铺的监控中,截取了一小段视频资料,基本能看清打人者的体貌特征。在经过技术处理之后,民警将截图打印出来。 由于赵某做木材生意,又住在莒南县团林镇,所以民警初步判定打人者为莒南县人,于是民警从团林镇入手,拿着照片到团林镇及周边派出所,请当地公安机关帮忙查找。 随后长时间没有信息,但办案民警并没有放松调查,多次打电话询问当地公安机关调查情况,并多次到团林镇实地走访。功夫不负有心人,三个多月后,8月30日晚上,办案民警最终确定违法嫌疑人为莒南县团林镇的李某。 原来,当天中午李某喝了一斤白酒,朋友开着他的车去取钱,在碑廓镇碰到了赵某。当时赵某的车稍微靠近了一点李某的轿车。李某就觉得赵某是故意别他的车。随后趁着酒劲就扎伤了赵某。 据介绍,李某已被行政拘留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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