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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文学艺术奖评奖细则出台
获奖小说最高奖1.5万元
  • 2012年09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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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9月4日讯(记者 王鹏) 日前,第二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奖细则出台,奖项分为文学类和艺术类。其中,文学类作品共设四个奖项,最高奖励15000元。 
  据了解,为做好第二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泰安市修订出台《第二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奖细则》。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为全市文学艺术界综合性文艺奖,东岳文学艺术奖分为文学类和艺术类。参赛作品范围在2009年10月1日—2012年10月1日期间,可申报参加评奖。评奖细则及相关表格请登录泰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an.gov.cn)下载。 
  东岳文学艺术奖文学类分为小说(包括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戏剧广播影视剧本、文学作品集(包括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儿童文学、民间文学等)、文学评论和理论4个奖项,每3年评选一次。文学类作品共设4个奖项,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其中,小说和戏剧广播影视剧本奖项,最高奖金15000元,文学作品集奖项奖金为10000元,文学评论和理论奖项最3000元。  东岳文学艺术奖艺术类分为导演(戏剧、影视、歌舞剧等)、戏剧(集体奖、个人奖)、电影电视(广播剧、电视片、电视综艺演出)、音乐(声乐、器乐、词曲)、美术(书法、摄影)、曲艺(小品、杂技、相声等)、舞蹈(民族舞、现代舞等)、民间艺术8个奖项,每三年评选一次。其中,喜剧类和电影电视类奖项分别设置集体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
  此外,根据《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选奖励办法》的规定,东岳文学艺术奖由泰安市政府表彰并颁奖。获东岳文学艺术奖的所有奖项,均可作为业绩考核和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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