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4日讯(记者 王忠才 通讯员 李海涛) 4日,滨州市民政局举行第三次全市民政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政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会上,市民政局对全市40个单位和110名同志进行了表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民政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近年来,滨州市民政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实施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低保标准全部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300元,达到全省发达水平,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3800元和2900元。全市农村低保保障对象由2006年底的2.68万人增加到目前12.8万人,人均月补助水平由26元提高到154元,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由77元提高到274元,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持续加强,双拥优抚成果显著。 今后,市民政局将积极探索建立与滨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按照滨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政保障水平逐步按东部地区标准执行”的工作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健全民政事业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每年新增财力的80%全部用于民生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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