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9月4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王明静) 4日,记者从威海市中心血站获悉,今后,省内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威海18家二级以上医院就诊,可直接在医院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进行血费返还。无偿献血者在多地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可根据在献血地献血量,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逐一进行返还。 当日上午,威海市举办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即时返还工作培训班,来自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务科、输血科、财务科等相关科室共80余人参加培训。据威海市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员介绍,为保障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权益,鼓励更多健康适龄公民参与无偿献血,近日,山东省卫生厅颁布了《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即时返还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自9月1日起,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即时返还工作。在山东省内血站(含血液中心和中心血站,以下简称“血站”)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及其亲属,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时交纳的用血费用,可在就诊医疗机构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进行返还;无偿献血者在多地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可根据在献血地献血量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逐一进行返还。 据悉,目前,威海市献血后用血报销政策执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之内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五年之后免费享受等量的医疗用血,或者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自献血三十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据统计,威海市每年有3.5万人次参加无偿献血,为临床提供合格血液14吨,以前献血者用血报销时,需到原采血血站报销用血费用。此次培训班结束后,威海市全市18家二级以上医院,将全面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即时返还工作。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返还用血费用为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不含医院的血型鉴定、配血、储血及输注费用。广大献血者及家属住院期间,可向医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出院时,由医院直接为无偿献血者及及其亲属办理血费返还手续,此项工作的开展为献血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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