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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9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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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从哲
济南市大力优化发展环境,其实这样的重复收费,是最需要砍掉的社会运行成本,很多小企业发展困难,这样的不正当执法带来的高成本,可能成为压垮一些小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明明有了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的醒目标识,明明有具体的监管法规约束,济南市一些区县的动检部门还是对区内的冷鲜肉专卖店收取检疫费,且收费金额、方式不一,这引起了市民的投诉,本报记者在深入采访后给予连续曝光。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市中区的动检所收费随意,上门人员敛了钱就撕下一张合格证明走人,这样的监管匪夷所思。这样的“监管”就像收保护费,毫无监管意义可言,严重败坏了行政职能部门和执法人员的形象。济南市大力优化发展环境,其实这样的重复收费,是最需要砍掉的社会运行成本,很多小企业发展举步维艰,这样的不正当执法带来的高成本,可能成为压垮一些小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该不该收费,法规条例有明确的限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省相关条例的规定,官方兽医执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任务,这种监督检查不仅需要主动进行,而且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佩戴统一标志。动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动物、动物产品重复检疫的,或者在国务院财政部门、物价主管部门规定外加收费用、重复收费的,依法应给予处分。 事关食品安全,严格的检查是必须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检查时,发现未经检疫或者没有有效检疫证明的应当进行强制补检、重检,并可以对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进行隔离、化验、检验。这样的主动上门检查,是食品安全和人民健康的重要保证,但被曝光的这种监督检查,不仅是一些部门借机敛财的违法违章之举,还涉嫌对市民饮食安全把关不力的渎职犯罪。 还有一个疑问,就是这些人随意收取的费用去了哪里。济南市政府明确规定,相关检验检疫费用有财政支持,这样大面积的重复收费,这些钱到底流向了哪里?公众希望相关部门、纪委监察或者检察机关能有个调查结果,保障市民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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