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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违章咋有违章记录 |
原来俩车牌仅差一个字母,交警解释可能是统计时出现错误 | |
- 2012年09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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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20906/H11/H11_0062.jpg) | 刘先生说这才是他的车,末尾是A。 | ![](../../IMAGE/20120906/H11/H11_0065.jpg) | 抓拍到的违章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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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岳茵茵) 9月1日,汶上县的刘先生去查询违章记录,发现2011年1月16日有一次违章记录。汶上警方的抓拍记录显示违章车辆的车牌号是鲁H12*5N,而刘先生的车牌号则是H12*5A。下个月就要审车了,却发生了张冠李戴的事,刘先生既着急又纳闷。 5日上午,记者在汶上县见到了刘先生。“我的车牌末尾字母是‘A’,违章车辆车牌末尾字母是‘N’。我的车是五菱之光面包车,而违章车辆是跃进货车。这次违章不是我的,怎么记到我名下了?”刘先生郁闷地说。 刘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行车证,记者发现,行车证上的信息和他驾驶的五菱之光是一致的。他告诉记者,10月份就要审车了,却无端背上一次违章,这该怎么办? 9月1日,刘先生去汶上县交警大队查询违章记录,他发现,警方抓拍记录显示,这次违章发生在2011年1月16日6时许,违章地点在济宁城区的济邹路一路口处,原因是司机没系安全带而被抓拍,按照规定,司机要罚款50元。 抓拍记录显示,违章车辆是一辆跃进货车,这辆车的车牌号是鲁H12*5N,跟自己的车牌号只有一个字母之差。为此,刘先生找过汶上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说需要到济宁市交警支队办理。“从汶上到济宁往返80多公里,得花50多元的油钱,还得替别人交50元罚款。既承担责任,有多花钱。”刘先生觉得这事有点冤。 5日,记者跟随刘先生来到汶上县交警大队,一位负责人查询了他的违章信息,然后解释说,抓拍的违章车辆是嘉祥的,违章地点是在济宁,不是汶上交警处理的,可能是工作人员统计时出现错误。汶上交警将向抓拍该违章的济宁市交警支队某大队汇报,核实后,会给刘先生撤销。需要刘先生提供他的行车证等其他证明,大概四五天就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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