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9月5日讯(记者 贾凌煜) 5日,记者从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市将严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存在编外招人、吃空饷的年审将给予不合格决定。实行绩效考核,建立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登记评价制度,适时进行重大事项社会听证。 “各县市区今年年底前,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要全部达到95%以上。”济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何思清表示,济宁将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如不登记或被撤销登记,将撤销单位建制。加大事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力度,对存在超编进人、吃空饷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单位,将作出年度检验不合格决定。对不按规定进行法人设立登记或被撤销法人登记的,撤销单位建制,对职能弱化转移、空壳单位、连年亏损、净资产为负值的单位,予以清理规范。 “不管是事业单位法人设立,还是出现需要变更的情况进行法人变更登记,规定时限都是30个工作日。”济宁市机构编制办公室主任张奎珍说,根据规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民事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对未取得证书或者证书已废止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发展改革部门不予审批有关项目,公安部门不予刻制印章、不予办理机动车牌照,财政部门停止拨付经费,人社部门不予办理人员招聘、岗位设置、人事代理等事项,税务部门不予办理发票、停止其享受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物价部门吊销《收费许可证》或者不予办理收费审批。 另外,运用日常登记、年检、专项检查、开设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完善监督保障措施,监督事业单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情况。对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单位,不予办理变更登记和年检,对违反规定、未予整改的单位,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事项。探索重大事项公开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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