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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非机动车,不拘于劝导
□菏泽非机动车违法实施罚款169天,开具罚单80余张□执勤交警以劝导为主,针对明知故犯者将开具罚款单
  • 2012年09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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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勤交警针对非机动车辆行驶到机动车道上的情况,进行及时劝导,并进行安全教育。本报记者 周千清 摄
  本报菏泽9月5日讯(记者 周千清) 菏泽市区各初、高中学校陆续开学,路面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增多,违规行驶现象随之增加,不但为非机动车辆驾驶员带来安全隐患,同时也增加了事故发生几率。目前,菏泽市交警部门加大管理力度,治理非机动车辆违规行驶。
  “你骑的车子不能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知道吗?”5日,菏泽市交警支队执勤民警在长江路与和平路交叉路口劝导非机动车辆车主。在执勤半个小时内,有6辆非机动车闯进机动车道,在执勤交警的劝导下才驶入非机动车道。
  据了解,自3月20日起,菏泽针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给予罚款规定,施行至今已经6个月,交警部门对非机动车辆开具的罚款单数为80余张,菏泽市公安交警支队机动队队长辛波称,这是考虑到市民对非机动车辆违规罚款的接受能力,“罚款不是目的,让当事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才是根本,这也减少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
  大多数违规行驶的机动车车主能认识到自己的违规行为,但是却习惯性闯到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辆闯入机动车道危险性非常大,非机动车辆的刹车性能不及机动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非机动车主的危险性更大。”辛波说。
  此时,一辆载货的非机动车辆由东向西行驶,虽然不是机动车辆,但是驾驶人员却在机动车右转车道行驶,远远看到执勤的交警后,驾驶人员竟在路中间掉头返回离开。“虽然如今非机动车违规也要被罚款,但是执勤交警都会尽量劝阻,而对这种明知故犯的市民,如果仅仅劝导,他很难改正。”
  据了解,在学生开学之际,交警部门会加强对非机动车辆的监管力度,执勤交警以劝导为主,但并不排除对部分明知故犯者开具罚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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