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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严查7座以上小型客车
逾期未检车辆一律依法进行处罚
  • 2012年09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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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6日讯(通讯员 袁圣凯 李娜 记者 孙健 于飞) 为切实加强对7座以上小型客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期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烟台交警部门每月摸排7座以上小型客车等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人审验情况,落实满分教育和约谈、安全警示教育和短信告知措施。对非现场执法系统记录的车辆和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进行核查,对逾期未检车辆一律依法进行处罚。 
  在办理交通违法处理、机动车转入、转移或驾驶证业务时,核查申请人是否有逾期未检或应报废的机动车,依法告知其履行机动车报废和定期检验义务后或作出书面承诺后予以办理。落实交通安全教育,对交通违法记满分的驾驶人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教育、考试。 
  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将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进一步落实对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卧铺客车、7座以上小型客车检查措施。其中,对7座以上小型客车乘坐人数、驾驶时间、驾驶资格、交通违法信息、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车辆轮胎磨损状态、车辆牌照和车辆使用性质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对发现存在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安全状况不符合标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换证的,依法处罚并抄告机动车登记地和发证地车辆管理所。对发现轮胎花纹深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按照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令驾驶人消除违法状态。对发现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一律扣留驾驶证,要求其参加学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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