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967066消息(通讯员 姜宁宁 杨晓燕 见习记者 于涛) 在烟台莱山打工的小李是个守信的人,他时刻记着自己欠钱的事,可是他想出的还钱方式竟是偷别人的财物。 17岁的小李今年年初刚来烟台,后在莱山街道办事处一工地打工。可是由于身体瘦弱,每天入不敷出,还借了老板好几百块钱。 这天,小李去网吧上网,期间出去接了一个电话,顺便溜达了一会儿。溜达时,他发现网吧旁一个家具城没锁门,里面也没有人看守。小李“灵光一闪”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偷点钱来还老板钱。 于是他进入了家具城,正当他翻抽屉的时候,家具城老板娘孙某回来了。看到小李翻抽屉,孙某就问他是不是要偷东西,小李拒不承认,于是孙某就报了警。 莱山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在民警的教育下,小李承认了想要偷钱还债的荒唐行为,鉴于小李是未成年人,且行为较为轻微,民警只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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