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9月6日讯(记者 齐璐 通讯员 周士栋) 本想买件新家电,给家里添点喜气,可要是买到了质量有问题的电视机,就只能给人心里添堵了。这样的烦心事让荣成市的刘先生给遇到了。 9月2日,刘先生一家在某商场购买了一个42寸的液晶电视机,结果打开电视机后发现里面的影像有点重影,刚开始时家里人以为是信号不好或是接触不好,结果调试了半天,画面上的影像还是重影,这可郁闷坏了一家人。第二天,刘先生找到商场要求更换,商场维修人员查看后认为是天气过潮导致重影,称质量没问题,后又发现电视机身有些划痕,不同意给调换。经多次协调无果,5日刘先生来到消协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检查了那台有问题的电视机,发现画面确实有重影的毛病,至于划痕是在商场的工作人员在给刘先生安装电视机的过程中造成的,并不是刘先生的责任。消协工作人员找到商场负责人进行调解,商场负责人称只能给刘先生提供维修服务,换货或者调换是不可能的。随后消协工作人员向商场负责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并参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对电视机显像管三包期限为三年的规定进行调解,最终商场同意给消费者刘先生更换一台新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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