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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在线聚焦劳资纠纷
  • 2012年09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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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要求经济补偿?欠交社会保险怎样维权?9日上午,本报“法援在线”聚焦劳资纠纷问题,省政协委员、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法水和两名律师为读者解惑答疑。
合同约定
不交社保,无效

  潍坊市民刘先生:三年前,由于年龄、认识等原因,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约定不交纳“五险一金”,现在已经不在那个企业工作了,当时签的不交保险的合同有效吗?能否要求企业补交社保?
  张法水律师:根据《劳动法》、《社保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保都是强制性的规定,即使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交纳社保,该合同条款也无效。刘先生可以依法维权,要求企业补交社保。在此提醒用人单位,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积极为劳动者交纳各项保险,否则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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