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摩托车撞倒水壶烫伤老人 |
| 故意伤人还是刹车失灵,双方各执一词 | |
- 2012年09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热线967066消息(记者 侯艳艳) “一位80岁的老人被烫伤了。”5日,有读者给本报打来热线,称烫伤老人的是福山区药监局的一位科长。 6日上午,记者在福山区人民医院见到了被烫伤的80岁老人唐述荫。老人的右腿膝盖上方,被烫伤了近两个巴掌大的一块面积。 唐述荫老人称,4日上午9点多,他用铝壶在楼下烧水。因为冒烟的问题,与邻居于女士发生了口角。15分钟后,于女士的丈夫李先生骑摩托车来到楼下,直接冲向了正在烧水的唐述荫。“车子撞倒了水壶,壶中的沸水溅到了我身上。”唐述荫说。 “看我被水烫伤,他竟然转身就要骑车离开。”唐述荫老人气愤地说,他78岁的老伴也因此犯了心脏病,目前也住在福山区人民医院。 记者来到唐述荫老人所在的同福小区9号楼,李先生没有接受记者采访。“由于刹车失灵,车子受惯性影响冲向前去,没想到竟然撞倒了水壶。”于女士称。 对于李先生的身份,福山区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崔副局长证实,李先生确实是该单位的一名科长。 食药局积极对此事展开调查。经过调查,双方都应该负一定责任。“事发后,我们对李科长进行了严肃批评,要求李科长向唐述荫老人赔礼道歉,并承担李先生相应的治疗费用。”崔副局长说。 “事情过去五天了,没有人过来看看老人的情况。”9日,唐述荫的儿子说,老人好了后,要通过法律通径解决。 警方目前已经立案,正对事件进行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