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0日讯(见习记者 刘雅菲 申慧凯 陈玮) 10日,记者走访省城多家药店发现,含麻黄碱类药物基本已实行限购并且需实名制登记。但大多数药店的实名制登记都只要求顾客自己登记身份信息,并不查验身份证。 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6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山东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规定零售药店查验含麻黄碱类药品购买者的身份证件,并登记其身份信息。 10日,记者在山大北路一家中药店买了一盒感冒药“白加黑”,店员没有查验任何信息,记者问是否要出示身份证,店员表示买两盒才会登记身份信息。记者询问如何登记信息时,店员满不在乎地说:“自己在表格上写一下就行。” 在工业北路的一家药店,记者以顾客身份购买含“麻”类感冒药时,店员要求出示身份证,但在得知记者没有带身份证后,店员表示只要登记即可,而且对填写的身份信息并没有进行验证。 在登记身份信息时,各家药店对顾客的信息登记要求也各有区别。由于各家药店的信息登记表基本都是自制的,在桑园路的一家药店(神农大药店),顾客登记需要填写姓名、购药日期、身份证号、住址、购买药品、数量等信息。但在同一条路上的另一家药店,记者看到,顾客购药时只填写了姓名和身份证号,并无其他信息。 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也有对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的药店。在二环东路一家大药店,店员要记者提供身份证或者凭身份证办理的会员卡。会员购药信息是联网的,一张会员卡在该连锁药店全部门店只能购买2盒含麻黄碱类药品。若没有会员卡需要现场查验身份证,并登记相关信息。工作人员称,这些登记的信息会录入到公司统一的数据库中,以免在其连锁店中出现重复购买的情况。 说起含麻制剂的限购及实名制规定的执行,该药店店长刘金华拿出了一个公司下发的规定,记者看到,规定对于在其公司销售的含麻制剂种类和限购的要求做了十分详细的说明。并且公司会不定期组织暗访,对违规的销售人员及门店店长做出罚款或除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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