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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购买要凭身份证,药店销售要张贴目录
购“含麻”药品今起执行实名制
  • 2012年09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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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9月10日讯(记者 李倩 通讯员 姚存元) 今起,济宁执行购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实名制”。10日,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药店销售含“麻”感冒药,除查验登记身份证、凭处方销售外,还要张贴本店销售的含“麻”复方制剂目录,且每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小包装。 
  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市场科科长姚存元介绍,近期将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专项整顿,并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培训。药店除了设立专柜销售外,还要有专人管理,严禁开架销售。同时,要求药店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本店销售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目录,让购药市民一目了然,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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