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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黄碱实名制”港城遇尴尬
部分小药店执行起来像“走过场”,不登记也能随意买
  • 2012年09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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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一家药店内已经贴出实名购买的通知。 本报记者 孙芳芳 摄
  本报9月10日讯(记者 孙芳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月底发出通知,要求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这意味着市民在购买新康泰克、白加黑、泰诺等药品时需要出示身份证了。记者探访港城多家药店后发现,多数药店都知晓实名制购药的规定,但是执行时却有点“走过场”。
  “白加黑现在没有,新康泰克也不能随便买了。”10日中午,在海滨小区附近一家连锁药店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购买新康泰克需要用身份证登记,而且只能买两盒。在这家药店的收银台上,记者看到一张通知上写道:“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请主动出示身份证。”另外一张通知上则写着:“单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北马路、青年南路、金沟寨等附近几家药店发现,大部分连锁超市都已经了解实名购买的规定,但是也有一些小药店不需任何登记就可以购买。在青年南路附近一家药店内,记者很容易就买到一盒新康泰克。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虽然不少药店都在执行实名购买的规定,但是执行起来仍然有点“走过场”。在海滨小区附近一家药店内,记者按规定登记并购买了一盒新康泰克,工作人员并未对记者填写的信息做任何核实。
  “说是出示身份证,其实随便登记个身份证号照样能买,也没人较真,走个过场呗!”正在药店购买感冒药的张女士认为,单纯登记个身份证号没有什么实质意义。
  含“麻”药实名销售让市民买药有些不方便,采访中大多数市民表示理解。但是,也有不少市民担心实名登记会泄露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都登记了,有的药店还要求登记电话,这样会不会泄露信息啊?”市民邹先生认为,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消费者信息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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