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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娃遭父遗弃 靠母打零工养活
  • 2012年09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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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单县9月10日讯(记者 李凤仪 通讯员 冯子智) 单县一名9岁男孩小明(化名)自从父母离婚后全靠母亲打零工养活,父亲对此不管不问,经单县法援中心帮助,将其告上法庭。近日,法院判决男孩父亲每月支付700元抚养费。
  小明父母2001年6月结婚,2003年有了小明,但是婚后张某和妻子感情不和,经常吵架。二人常年分居生活,而张某作为父亲,很少对小明尽管理、教育义务,特别是对小明的生活从来不管不问。
  2年前,小明的母亲下岗,没有正式工作,只能靠打些零工维持生计,又独自一人承担孩子生活费用,生活更加困难。2012年6月20日,经县妇联工作人员介绍,小明的母亲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及时指派单县君正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徐志存承办此案。
  根据《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父母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援助人员针对本案的焦点,与张某从亲情、法律角度进行交流,指出:首先张某以夫妻婚姻关系未予解除为由拒绝承担抚养义务的行为是违法的,母子二人生活条件十分困难,他不尽抚养义务,必定会给孩子的成长发育和身心健康带来影响。
  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入情入理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最终使张某认识到错误,表示以后会尽他的抚养义务。2012年8月28日,通过法庭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每月支付小明700元的抚养费直至18周岁,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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