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9月10日讯(记者 刘来 通讯员 赵中阳) 10日,泰安市食药监督局下发通知,要求泰安市零售药店由专人管理含麻黄碱类药品销售,严格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信息,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盒。 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泰安市制定下发《泰安市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流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9月20日前开展宣传教育部署,9月30日组织全市所有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开展自查自纠,10月到11月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使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者依法查处。 泰安市食药监督局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采购台账。批发企业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档案,严禁现金交易,一次销售50件以上应上报药监部门。 药店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零售台账和销售专柜,专人管理严禁开架销售,严格查验登记含购买人身份证信息,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不含30mg)的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按处方药管理,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上述药品。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记者10日走访泰城部分药店得知,因为“白加黑”“新康泰克”等含麻黄碱感冒药含有能提炼出冰毒的物质,限购令之后,部分药店已经不再销售这些感冒药。“登记起来比较麻烦,况且市民还可以选择其他药物。”一药店店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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