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1日讯(记者 吴金彪 通讯员 刘新华 沙鑫焱) 为了“节省保险费”,车主挖空心思,竟然找人做了两张假保单。结果在参加年度审验时露了馅,被民警查个正着。 9月10日下午,槐荫交警大队润华机动车检测线驻站民警在审查车主王某提交的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参加年度审验手续时,发现车主提供的保险单有诸多疑点。 民警发现,其中一辆车投保的保险单上加盖的保险公司公章不是很清楚,而且保险单上也没有相关说明与规定;另一辆车投保虽是同一保险公司,然而保险单上加盖的保险公司公章形状与前一辆车投保的保险单上加盖的公司公章不一致。 民警一边稳住车主王某,一边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求证。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根据民警提供的车号很快查出这两辆车没有在该公司投保。 民警随后对车主进行了询问。据车主王某交代,为了省去七千余元保险费,就心存侥幸,挖空心思,花了两百元找人做了两张假保单,没想到让民警一眼就发现了破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槐荫交警大队民警介绍,车主王某涉嫌伪造保单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此事已移交辖区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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