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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9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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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11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丁来国) 9日,消费者王女士到沂源县消保委投诉称,她办理的宽带业务到期后,按协议应自动断网的宽带却没有断网,宽带公司不但未尽提醒义务,还要收取90元的费用。 宽带公司负责人说,王女士办理的宽带业务到期后未自动断网,根据她所办理的套餐,王女士就该向公司缴纳90多元费用。 沂源县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该宽带公司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应承担部分责任,王女士在事实上超期使用了网络,也应该支付相应的费用。最后,王女士支付了50元费用,网络公司也为其免去了另外一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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