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茵茵帮您问
  • 2012年09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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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金乡县刘先生:本人是初婚,妻子是二婚,妻子生育的一个孩子归其前夫照料,这种情况能否再要孩子,怎么办理?
  济宁市计生委:如果男方是农业户口,应由男方申请办理二胎证,女方必须30岁后再持证怀孕。具体详情可拨打2715778电话咨询。
  2、任城区徐先生:本人在金城街道空挂户,妻子的户口在柳行街道,现在孩子出生四个月了,无法随父落户,而杨柳街道也拒绝接收,该怎么给孩子入户?
  济宁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处:根据政策,如果徐先生有合法固定住所,孩子可以随父亲落户;如果没有固定住所,可以随母亲暂时办理落户。建议徐先生先了解清楚柳行街道拒收的原因,然后再具体解决。
    值班记者 岳茵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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