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2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宫爱军) 近日,记者从德州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与公安机关配合,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做好“无传销街道(乡镇)”创建活动。 德州市工商局与公安机关配合,摸清辖区无职业外来人员暂住情况,并协助派出所共同对其进行管理。对有固定职业或从事经营的外来人口,由所在单位或经营门店所在地工商所开具务工或经营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由用工单位或工商所跟踪监管。社区居委会对各类暂住人口实行逐一登记、逐一核查、逐一对照照片,严禁无用工单位、无合法居住理由人员在辖区暂住。在乡镇、工商所、派出所、社区办事处建立传销活动线索信息台账,对辖区内外来人员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及时更新。 按照“社区管房、以房管人”的工作思路,加大对出租屋、旅馆、饭店和休闲娱乐场所管理。指导居委会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拒绝传销承诺书》,联合公安、“两委”召集辖区宾馆、饭店和休闲娱乐场负责人召开约谈会。 截至目前,全市已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137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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