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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机动车落户最新规定
车辆回迁遇“国四”难题
  • 2012年09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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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2日讯(记者 牟张涛) 近日,在北京打工的李先生打算回乡创业,想把在北京购买的汽车相关手续迁回德州时才发现,因为机动车排气没达到“国四标准”,没法为车辆办理转入手续。近日,记者了解到,还有不少车主也因不了解政策实施,无法为爱车办理相关手续。
  “我以前在北京打工,在那里买了车,现在回乡创业,想把车迁过来。”夏津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他8月17日在北京办理了转出手续,在德州办理转入手续时,被告知车辆转出手续在8月10日后,未达到国四阶段排放标准的省外转入机动车,无法落户。“办理转出手续时不知道啊,现在车没法落户,咨询了好几个朋友也不知道现在有这标准,还有一个朋友也遇到了我这种情况,转出手续办完了,没法办转入了。”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德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说,“车辆转出手续在8月10日之后,未达到‘国四’阶段排放标准的省外转入机动车,确实无法办理转入手续。”因为办理车辆迁户日期为1个月,建议相关车主尽快将车辆转回登记所在地,或者转到还未实行“国四标准”的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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