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9月12日讯(记者 姚楠 通讯员 王世光) 7月1日起,菏泽公务卡改革开始推行,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公务卡6000余张,覆盖过半预算单位人员。随着公务卡结算的推行,9月1日起,办公费、报刊杂志订阅费、设备购置费、差旅费、小型会议费、小型培训费、临时公务用车租车费等7项日常公务消费被纳入强制性消费目录,原则上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统一要求,2012年底前,菏泽市所有预算单位都要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即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改革现金支付是打造“阳光财政”、“阳光政府”和“廉洁政府”需要重点突破的关键环节。通过推行公务卡,公务支出领域将做到“雁过留声、消费留痕”,部门支出可得到实时监控,对于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菏泽市直170多家预算单位作为首批公务卡结算方式单位,预计共发放公务卡将近12000张,由工、农、中、建四家商业银行实施发放,目前发放数量已超6000张。 据了解,从表面看,公务卡和一般信用卡无异,可用作个人消费,但公务人员结算时,要依照机打小票实报实销,公务人员报销项目应以实际购物产生的机打小票为准,且和发票数额相互对应,杜绝了随意开发票项目,个人消费也由单位报销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