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黄金周高速路车辆将多两倍 |
| 免费8天全省高速可给车主让利2亿元 | |
- 2012年09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13日,济青高速零点收费站边,交警正在检查车辆。 本报记者 吴金彪 摄 |
|
本报济南9月13日讯 (记者 杨传忠) 省交通运输厅、发改委、财政厅、监察厅、物价局、纠风办等6部门日前根据中央精神,联合下发落实文件,规定重大节假日期间经省政府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中秋国庆8天免费通行期间,预计全省高速路小型客车流量将达430万车次,免收通行费2亿元以上。 我省具体实施的免费政策与交通部基本一致。落实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及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对公路收费站现有车道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安排足够收费人员值班,开足收费车道。同时完善收费站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收费站正常运行和车辆有序通行。 由于今年中秋节与国庆节连休,所以国庆节小客车免费通行的时间统一明确为9月30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 “初步估算,这8天全省高速公路小型客车流量将达430万车次,免收车辆通行费2亿元以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财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据预测,免费期间部分路段上高速的车流量可能同比增加2倍左右。 国务院与交通运输部的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文件出台后,多省具体落实文件被指“因高速部门抵触一直未迟迟出台”。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切都在按照正常的程序按部就班的推进,“落实文件起草需要一定时间,并不是拖延。”
车主须知 根据我省文件,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法定节假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节假日连休日,自节假日第一天00∶00起至最后一天24∶00止,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免收通行费。 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时间,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出口车道时间为准,未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入口车道的时间为准,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