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吴金彪 实习生 杨春媛) 13日上午,记者跟随高速交警在济青高速济南收费站附近对司机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内就有多辆车被查。 13日上午9点左右,在济青高速济南收费站,一辆没有挂牌的银色轿车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民警上前检查,发现车辆不仅没有挂牌,车挡风玻璃上也没有交强险等标贴。对车主进行询问后,对方表示他们是在邹平买的车,到济南来办手续。 “没有车牌,没有临时号牌,按规定不允许上高速路。”省高速交警济南大队的民警告诉记者,他们将根据车主的陈述核查相关情况,并对车辆和司机作出处罚。 13日上午9点40分左右,一名中年男子驾驶一辆白色丰田轿车从收费站驶出,眼疾手快的高速交警赶紧将车辆拦下。记者走近一看,才发现车辆前车牌内侧有两个“爆闪灯”,一蓝一红一闪一闪的。 “我就是安着玩。我这就把它拆了。”下车后司机说。交警告诉记者,按照规定,爆闪装置只有公安等车辆才能使用,普通车辆严禁安装。他们将对司机作出处罚。 “有些装饰用的不闪的灯,可以使用,但是爆闪灯是绝对禁止使用的。”交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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