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9月13日讯 (记者 庄子帆 通讯员 周文 杜景民) 13日,记者从金乡县供销社了解到,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农资产品的质量,金乡供销社建立农资质量追溯体系,确保农资商品流通安全。农资产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由县农资公司及供销社农资连锁店承担责任。 据介绍,在进货时,供销社要先查验供货商是否有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还要索要产品销售发票。同时建立进、销台账,如实记录产品进、销时间、名称、规格、数量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农资产品的质量由供销社保障,县农资公司及供销社农资连锁店保障向广大农民群众提供销售凭证,承担更换、退货等责任,负责赔偿因农资产品质量造成损失的责任。一旦发现农资商品存在严重缺陷,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追回不合格的农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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