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连卿
今年1月份,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商家在经营场所对即将过期食品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二三月份起,市区沃尔玛、壹百货等几家超市相继开辟临期商品专柜。然而,记者走访调查发现临期商品销售情况并不容乐观,有的专区已经撤柜。(本报9月13日C15版报道) 临期商品是将临近过期的商品,但不是过期商品,而且一般只是超过保质期三分之二时间的商品。要求商家在经验场所对临期商品进行醒目提示,初衷为了更好的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而不是给临期商品贴上一个的标签。但在许多消费者眼里,临期商品提示就是了一个次等品的标签,心里产生抵触情绪也就容易理解了。 临期商品作为一种商品,本应该达到物尽其用的目标。无法实现其使用价值,更是一种社会资源的浪费。况且我国经济还不发达,让每一件商品发挥其最高效用也是国情使然,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临期商品也有很多的需求市场。临期商品要想待见,还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 首先是消费者的努力,要正确认识临期商品,不要认为购买临期商品就是低人一等,而且购买临期商品不全是“差不差钱”的问题,其中也包含着勤俭节约和对生产者的尊重,要养成健康、科学的消费习惯。 其次是相关部门要宣传引导,出台对临期商品设专区的规定是好的,但如果宣传不到位,消费者不领情、商家不配合,只能是一纸空文。要落实好,相关部门不仅需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也要强化对商家的专项检查,让临期商品专柜等成为常态,杜绝商家通过促销、混搭销售等方式来兜售临期商品。 最后商家也要积极行动,不能以开辟临期商品区属于指导性文件,就不主动去落实,殊不知开辟临期商品专区是商家诚实守信经营的外在表现,更值得尊重。商家不能只注重企业自身的利益,还必须考虑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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