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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检查,严查“红眼客车”
检查为期三个月,强化对长途客运班线监管
  • 2012年09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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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3日讯(记者 马健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13日,记者获悉,交警部门自9月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大检查,将严查长途客运车、存在疲劳驾驶的“红眼客车”,并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据了解,大检查开展以来,全市已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016起。 
  自9月开始,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行动,强化对长途客运班线监管。并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长途客运班线车进行安全性评估,对10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进行全面排查;次日凌晨2时前无法到站的长途客运班线,争取22时后客运站不再发车;对22时前已经发车的,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实行接驳运输和驾驶人落地休息制度,不具备条件的,协调配合交通运输部门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停运。 
  此外,交警部门强化运输企业监管。督促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严格落实客运驾驶人每日累计驾驶时间、连续驾驶时间、停车休息时间等要求及落地休息制度,严防驾驶人疲劳驾驶。严格落实警企联系制度,对辖区大型客货运输企业和危险品运输企业确定专职民警进行联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实时监督企业动态监控平台使用管理情况。 
  交警部门介绍,对长期游离在监管之外、通讯方式改变、长期查寻不到的未审验重点车辆,交警部门将向省公安交通管理业务部门申请予以先行注销。对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等7座以上客运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逢车必查。
  此外,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很常见,交警部门目前已进行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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