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3日讯(记者 张凯 通讯员 巴秀景) 近日,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文件,将执行了11年的退休人员医疗待遇与参保单位在职职工缴费情况挂钩的政策予以废除。 文件出台后,今后凡参加滨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为了促使参保单位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滨州市原来执行的是退休人员不交费,但只有在职人员缴了费,退休人员才能正常享受医疗待遇的报销政策。现在这一惠民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全市75000多名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将完全与单位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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