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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
补助退役兵320万元
2012年09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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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13日讯(记者 罗静 通讯员 刘新丽) 近日,淄川区民政局根据淄博市政府下发的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共发放补助金320万余元。
据了解,淄博市政府于2012年7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1年4500元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助,并随省规定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适时予以调整。
目前,淄川区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共发放补助金32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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