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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
禁建高污染燃煤锅炉
  • 2012年09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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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9月13日讯(记者 马明) 13日,记者从市中区环保局获悉,为控制烟尘污染,确保城区冬季大气环境质量,市中区环保局提前筹划辖区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工作,严禁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高能耗的燃煤锅炉。
  据悉,经市中区环保局排查,有4家重点燃煤单位具备改造条件。给各家需改造的燃煤单位下达了《关于限期更换集中供热的通知》,对改造期限、改造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从事消毒、洗浴等使用蒸汽,不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单位,责令其限期更换燃气锅炉。对集中供热管网已覆盖,但是供热负荷已经饱和,无法增容的燃煤单位,责令其使用清洁能源。并根据供热管道的铺设进程,对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锅炉实施分期分批淘汰。
  据测算,年底前市中区可关停改造一批燃煤锅炉,预计减排二氧化硫300余吨、烟尘100吨,将明显改善城区冬季大气环境质量并彻底消除烟囱林立的视觉污染。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高能耗的燃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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